设计艺术学院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分流方案
(试行)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设计艺术学院设计学类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四个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的教学模式。根据专业大类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首先按大类进行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学,第三学期分流后,按专业大类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第四学期起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教学。
为做好设计学类的专业分流工作,顺利完成基础教学阶段和专业教学阶段的工作,特制订设计艺术学院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建立专业分流工作机构
根据分流工作需要,在学校领导、教务处、招生办等指导下,成立三个工作小组:
1.由学校纪委、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成立专业分流工作督导小组,对设计艺术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的全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2.由设计艺术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3.由设计艺术学院组织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小组,具体实施专业分流工作。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1.尊重学生权利,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
2.坚持公平、公正、夯实专业基础的原则;
3.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尊重学生志愿,分轮、有序分流;
4.通过分流检验学生学习效果,促进专业基础教学;
5.通过分流进一步完善教学的规范化、管理的制度化。
三、分流方法
(一)学生综合成绩排名
遵循文化课与专业课并重原则,以学生入学一年的各门课成绩为主,结合高考专业统考成绩,对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计算,并排序。
1.涉及的成绩范围:
第一学年的公共必修课:大学英语、政治理论课、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技术基础;
第一学年的专业基础主干课:设计素描、二维构成、装饰基础、中外工艺美术史;
第一学年的其他专业基础课:设计色彩、三维构成、人物造型基础、摄影基础、艺术概论、设计学;
高考的专业统考成绩。
2.计算办法
(1)第一学年成绩计算:
专业基础主干课课程平均分×40 % + 其他专业课平均分×30% + 公共必修课课程平均分×30 %
所有第一学年的成绩计算以第一次的正式考试成绩为准,不计算补考成绩,课程的总评成绩以百分制方式记载。
(2)综合成绩计算:
第一学年成绩×80 % + 高考专业成绩×20 %。(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专业分流办法
1.公布各专业录取人数;
2.学生依序填写四个不同的专业志愿;
3.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各专业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学生,额满后,不再录取;
4.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直至额满。
四、工作流程
1.第二学期末考试前,在学生中进行专业分流意向调查;第三学期开学前,学生提前3天报到,进行专业分流。
2.第三学期开学前一周,统计学生第一学年成绩并排序;
3.第三学期学生报到时公示学生综合成绩排名;
4.公布各专业接收名额;
5.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6.让学生树立全面平衡,量力而行观念,组织学生填写志愿;
7.各专业按照分流办法,进行录取;
8.公布各专业录取名单,并公示;
9.学生进入各专业报到。
五、保障措施
1.加强教学管理,重视课程教学过程,为学生提供优良的教学条件。
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评分纪律,规范评分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教学效果评价体系。
3.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对各班级成绩评定工作进行督导与检查。
4.学生管理部门和专业基础教研室加强学生政治思想工作,树立正确的专业观,正确对待专业分流工作。
5.凡涉及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手册》规定的内容,均按照《学生手册》规定执行。
6.各专业教研室加强本专业的宣传教育,加强宣传网站建设,使学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本专业的特色及其发展空间。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设计艺术学院
二0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