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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分流方案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30      

设计艺术学院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分流方案

(试行)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设计艺术学院设计学类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四个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的教学模式。根据专业大类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首先按大类进行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学,第三学期分流后,按专业大类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第四学期起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教学。

为做好设计学类的专业分流工作,顺利完成基础教学阶段和专业教学阶段的工作,特制订设计艺术学院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建立专业分流工作机构

根据分流工作需要,在学校领导、教务处、招生办等指导下,成立三个工作小组:

1.由学校纪委、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成立专业分流工作督导小组,对设计艺术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的全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2.由设计艺术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3.由设计艺术学院组织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小组,具体实施专业分流工作。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1.尊重学生权利,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

2.坚持公平、公正、夯实专业基础的原则;

3.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尊重学生志愿,分轮、有序分流;

4.通过分流检验学生学习效果,促进专业基础教学;

5.通过分流进一步完善教学的规范化、管理的制度化。

三、分流方法

(一)学生综合成绩排名

遵循文化课与专业课并重原则,以学生入学一年的各门课成绩为主,结合高考专业统考成绩,对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计算,并排序。

1.涉及的成绩范围:

第一学年的公共必修课:大学英语、政治理论课、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技术基础;

第一学年的专业基础主干课:设计素描、二维构成、装饰基础、中外工艺美术史;

第一学年的其他专业基础课:设计色彩、三维构成、人物造型基础、摄影基础、艺术概论、设计学;

高考的专业统考成绩。

2.计算办法

1)第一学年成绩计算:

专业基础主干课课程平均分×40 % + 其他专业课平均分×30% + 公共必修课课程平均分×30 %

所有第一学年的成绩计算以第一次的正式考试成绩为准,不计算补考成绩,课程的总评成绩以百分制方式记载。

2)综合成绩计算:

第一学年成绩×80 % + 高考专业成绩×20 %。(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专业分流办法

1.公布各专业录取人数;

2.学生依序填写四个不同的专业志愿;

3.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各专业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学生,额满后,不再录取;

4.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直至额满。

四、工作流程

1.第二学期末考试前,在学生中进行专业分流意向调查;第三学期开学前,学生提前3天报到,进行专业分流。

2.第三学期开学前一周,统计学生第一学年成绩并排序;

3.第三学期学生报到时公示学生综合成绩排名;

4.公布各专业接收名额;

5.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6.让学生树立全面平衡,量力而行观念,组织学生填写志愿;

7.各专业按照分流办法,进行录取;

8.公布各专业录取名单,并公示;

9.学生进入各专业报到。

五、保障措施

1.加强教学管理,重视课程教学过程,为学生提供优良的教学条件。

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评分纪律,规范评分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教学效果评价体系。

3.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对各班级成绩评定工作进行督导与检查。

4.学生管理部门和专业基础教研室加强学生政治思想工作,树立正确的专业观,正确对待专业分流工作。

5.凡涉及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手册》规定的内容,均按照《学生手册》规定执行。

6.各专业教研室加强本专业的宣传教育,加强宣传网站建设,使学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本专业的特色及其发展空间。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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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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