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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公用制度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6      

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实验指导教师是负责某门实验课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或实验室技术人员,对本门课的实验教学工作全面负责。为了顺利完成实验任务,确保人身、设备安全。要求每位实验指导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以及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根据课程要求及实验设备、器材情况,制定出实验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教学大纲要求规定的实验项目内容、方法、注意事项。学期开学前检查本学期实验项目所需设备、器材,列好所需配件及实验材料,并通知实验室管理员。

三、严格遵守和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技术,认真备课,协助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实验项目所用器材、设备的准备工作。

四、新开实验或首次开设实验的教师,必须在技术人员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验设备器材的有关资料,了解和熟悉各类设备器材的规格、构造、用途、技术参数、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和维修知识,检查设备的性能状态。上课前将所要做的实践试做一遍,上课时要能指导学生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排除故障。

五、实验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课后及时修理。实验设备使用后应原位存放,学生实验完毕,应立即清点、检查设备器材有无损坏、丢失,做好登记。如有损坏、丢失的要查明原因,对损坏的设备器材要及时修理,确保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

六、要求、指导学生及时填写实验、实训记录,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及时讲解并总结实验报告中出现的问题,客观、公正评定实验课成绩。

七、实验指导教师应支持和配合实验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把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一般修理工作,使设备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八、实验课上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九、学生因操作不当而损坏仪器、设备时,实验指导教师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责成学生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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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人员守则

一、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做好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承担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或其他具体工作。

二、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维护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开机时间,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报修、报废手续。

三、根据实验项目的要求,在课前做好准备工作,保证每组仪器设备的完好,对每组实验的难点、重点及易出现的故障做到心中有数,有应急措施。

四、实验前配合指导教师预做实验,实验中随时了解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排出故障,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并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学生指导工作。

五、按教学设备管理的要求,管理好本室的仪器设备、材料,保证账、卡、物相符,完善仪器设备和器材的调入、增减、调出、借用手续。做好防潮、防毒、防火、防盗工作。搞好实验室的卫生工作。

六、编制实验材料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办理审批、采购、保管手续。

七、协助指导教师编制课程实验仪器配置计划和实验课授课计划。做好实验报告、实验项目卡,有关实验文件、资料的存档和登记工作。

八、根据实验计划安排,在上课前15分钟打开所使用实验室的房门,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实验教师在执行实验教学任务时,应该巡回观察学生进行实验的过程,协助任课教师搞好实验教学工作。督促实验课上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制止违反规章制度者,对有影响实验室安全行为者,管理人员可责令其退出实验室,并上报学院进行处理。

十、实验过程中,随时观察设备的运转情况,实验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准备室,以便及时处理实验课中仪器设备出现的问题。万一发生火警等灾难性事故,马上关闭总电源,打开所有通道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并及时报警。

十一、在实验教学结束时,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亲自拉闸断电,检查实验设备的安全状况,关好门窗;每节课后认真检查实验室内设备有无异常情况(如:电脑不能启动、凳子损坏等),并做详细的记录,对有故障的设备及时上报、提出维修意见,不得影响实验教学。

十二、做好学生进出实验室的登记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十三、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对实验教学的安排、调度及设备管理状况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做好双向沟通工作;提倡协作,资源共享,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十四、熟悉与掌握灭火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将实验室的钥匙复制并随便交由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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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教师指导,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二、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掌握实验的原理、方法、步骤;了解有关设备、仪器的性能、配置;熟悉其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须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拟定出正确的实验方案。

三、实验课不得迟到,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准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

四、实验过程中听从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细致观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

五、实验完毕后,检查实验设备情况、归还,经教师检查仪器、工具、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注意安全,禁止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器材和设施。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向教师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八、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消耗材料。  

九、对不遵守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实验指导教师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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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做到安全教育到人,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二、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掌握本实验室的安全重点部位与环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提醒教师和同学注意。

三、各实验室的设备、设施需要固定安装到位,固定要牢固,保证使用安全;移动使用的设备使用时安放到位,不用时按照器械种类的保管要求,分类保管,防止丢失。

四、各实验室的电力设施与设备要求匹配,线路固定,不得私拉乱扯电线。

五、实验教学的指导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按规程操作、使用设备;学生初次使用实验设备,需在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使用。没有经过实验指导培训的学生不得独自使用设备。

六、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要并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天下班(下课)前应认真检查室内所有电源,做到人走电关、门窗锁闭,灭火器安放到位。电力、门窗等部位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报告与维修。

八、各实验室要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地面、桌面、设备三清洁。

九、节假日前和特殊时间,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各实验室使用管理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封好门窗,安排值班人员。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十、实验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取暖、做饭。

十一、实验室管理人员随时检查实验室安全情况,发现被盗、破坏等问题,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和学校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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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学院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学院设备管理办公室负责总管理,各专业实验室所用设备由各实验室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实验中心要建立全院实验设备仪器总账目,各专业实验室要建立该实验室的分账目。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员每年与各专业实验室核查账物。

三、固定资产做到账、物完全相符,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数据库完全一致。

四、新进设备要及时入账。

五、实验室设备原则上不许借出,若教学科研需要确需外借,必须按照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借还制度履行相关手续。

六、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提交书面报告,报告中需说明损坏原因、损坏过程,分清责任,及时报告实验中心和学院有关领导。因违章造成的损失,按学院实验室设备仪器损坏遗失赔偿制度执行。

七、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实验室管理员管理,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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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借还制度

 

在保证实验教学使用的前提下,实验室部分仪器设备可以向外出借。

一、外单位借用本院实验室仪器设备须凭单位介绍信以及有该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借用证明,经学院负责人同意且签署意见后,由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使用情况,确定借出与否。

二、本院教职工因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借用实验室设备,须履行相关的借用审批手续。

三、仪器设备借出前应填写设计艺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借还审批表,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并提出维护注意事项,借用单位应注明:借用单位、借用人、仪器设备名称、借出及归还日期、借用单位电话号码,以便催还。归还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

四、借用单位或借用人负责借出期间仪器设备的维护,保证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或逾期不还的情况,可停止对该单位和该个人借出,如有损坏遗失的情况,按设计艺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借出审批由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贵重设备是否借出由学院领导决定,借出后在设备管理人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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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办法

 

根据学校设备仪器管理条例,结合本院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在发生损坏、遗失仪器设备的事故后,当事人应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及时上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由实验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有关负责人审核,并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二、经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组成的鉴定小组查证: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凡属非责任事故,可以不赔偿,但要研究事故成因,防止再次发生。

三、在计算经济赔偿时可考虑以下情况:

1、损坏、遗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如设备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仍能使用,应按其质量下降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4、如损坏或遗失仪器设备,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后赔偿。

四、赔偿费的偿还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如果赔偿金额较大,赔偿者一次交款有困难时,可申请分期或缓期交清,属于几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事故的,应根据各人责任大小和认识态度分别承担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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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教学、实践、实训的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实验室科学有效的管理,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凡是在实验室上课、上机、实验的班级,必须指定1名实验室卫生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卫生监督。落实定期与不定期的实验室环境卫生检查工作。

二、实验室要建立环境、卫生检查管理制度,并有检查记录。学生在实验室上完课后必须清洁一次,每周大清洁一次。

  三、实验室内不准高声谈笑,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携带零食、食品进入室内,不准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不准乱丢食品、物品包装物或纸屑塑料袋等杂物。

四、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它仪器设备,不准乱拉电源电闸。

五、实验室要做好发生事故的应急准备,遇到发生事故的情况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室内人员要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教师、班干部要配合管理人员组织学生主动撤离实验室,确保人身安全。

  六、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或制止者,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追究责任,处理要有记录。

七、实验设备、仪器、物品要有专人管理,必须严格使用登记、交接手续。

  八、实验室停止使用时,实验室的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停止设备运行,切断电源,进行安全检查,清理场地。

九、保持实验室内环境整洁,通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有序。

十、实验室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自行车和家具等。

十一、任何个人不得在实验室内使用私人电器,不得在实验室内住宿。

十二、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掩埋遮蔽,不得随意改变其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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